重磅|国家外汇局通知 放宽跨境电商外汇管制!

蓝海亿观网2020年05月22日 435

5月20日,国家外汇局发布《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》(汇发[2020]11号)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。该通知涉及9项重磅政策,放宽贸易新业

5月20日,国家外汇局发布《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》(汇发[2020]11号)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。该通知涉及9项重磅政策,放宽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,优化外汇服务,便利外汇业务办理。直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、市场采购贸易、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。Anne姐重点给大家分析一下该通知对跨境电商的好处。

1、跨境电商进出口外汇结算模式

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可扣减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、物流、税收等费用后办理出口收汇,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可按照实际销售收汇。

要点提示:

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企业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。 

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。

预期效果:

  • 提高企业跨境收支的灵活性,减少企业资金跨境占用,提升资金使用效率。
  • 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、物流、税收等费用约占出口额的40%。

2、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

境内国际寄递企业、物流企业、跨境电商平台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仓储、物流、税收等费用。

要点提示:

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,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。

预期效果:

  • 解决跨境电商经常出现的仓储、物流、税收等费用跨境代垫,便利企业跨境收支。
  • 支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、物流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“走出去”。
  • 节约整个流程时间成本。

3、个人对外贸易结算

单笔金额低于或等于5000美元,可以以个人名义结算。

预期效果:

  • 个人可通过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小额贷款。
  • 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结售汇,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,按实际交易规模办理结售汇。
  • 解决个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货款结算的后顾之忧,激发外贸新活力。

2020年4月27日,深圳市商务局、深圳人行、外汇局联合举办了跨境电商金融支持政策在线宣讲会。

如想了解更多请点击以下链接:

深圳市人行、市外汇局及市商务局介绍跨境电商金融支持政策

外汇局王春英答记者问

一、《通知》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?

答:党中央、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扶持政策,要求支持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贸易、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。促进贸易竞争新优势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,提升相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,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。

二、《通知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?

答:《通知》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“小额、高频、电子化”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。实施“交易越合规、汇兑越便利”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。

三、《通知》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哪些政策便利?

答:《通知》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,提升跨境结算效率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:

1.   放宽外汇管理方面

2.   提升外汇服务方面(来源:跨境易税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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